53.001:电子签名

状态:

批准

有效:

2021年9月17日

由:

斯泰西·贝内特|总法律顾问 

认可:

Joseph Trubacz |财务与行政临时副总裁, 首席财务官, 董事会财务主管 

批准:

休·谢尔曼|总统 

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
  1. 政策

    为高校合同管理提供有效和高效的管理, 在按照本政策执行时,允许使用电子签名. 学校承认电子签名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. 电子签名在学校的实施和使用应符合本节第(一)节的规定 1306.20 经修订的守则.

    俄亥俄州法律将“电子签名”定义为“电子声音”, 象征, 或附在记录上或逻辑上与记录相关联的过程,并由意图签署该记录和电子记录的人执行或采用,作为创建的记录, 生成的, 发送, 沟通, 收到了, 或以电子方式储存.“电子”定义为“与电气有关的技术”, 数字, 磁, 无线, 光学, 电磁, 或者类似的能力.就本政策而言,“电子交易”是指进行或执行的交易, 全部地或部分地, 通过电子方式或电子记录.

  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 newbb电子平台可以选择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电子签名,并等同于手写签名,以表示同意电子交易. 为了促进这项政策,newbb电子平台可以:

    1. 确定newbb电子平台将仅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具体交易;

    2. 确定newbb电子平台不会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具体交易;

    3. 订明电子纪录必须以何种方式及格式建立, 生成的, 发送, 沟通, 接收和存储, 以及为这些目的而建立的系统;

    4. 指定所需的电子签署类型, 必须在电子纪录上贴上电子签署的方式及格式, 的恒等式, 或者必须满足的标准, 由任何第三方使用;

      使用电子签名并不意味着该记录已由newbb电子平台授权的人签署. 必须使用适当的程序来确认在记录上签名的人具有所需的签名权限. 一个人使用的电子签名没有权力签署一个给定的记录,或在一个给定的记录上使用的电子签名方法没有被批准,将不被newbb电子平台视为具有约束力. 

      本政策不限制大学以纸质或非电子形式进行大学交易的权利或选择, 也不影响大学在适用政策要求时提供或提供书面文件的权利或义务, 法律法规. 
       

  2. 实现

    财务处负责本办法之执行,必要时应与其他处协调,以确保以电子签章方式与非本校签订合约之程序统一.

    1. 财政和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大学使用电子签名的标准. 该司可制定和修订此类标准,以确保有效和高效地使用电子签名.
    2. 这项政策是与大学的权威机构一起实施的. 电子签名只能由授权代表大学签署的个人执行.

评论家

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:

  1. 首席财务和行政官 
  2. 财务和行政高级副总裁
  3. 研究副总裁
  4.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
  5. 负责设施管理和安全的副总裁
  6. 首席信息官